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一、普法内容

《宪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商标法》《专利法》等与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全局干部职工,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普法目的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局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为法治贵州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行动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2月2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责任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二)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公共场所等活动,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去。(责任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2、组织开展“学习宪法,讲宪法”活动,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宪法学习的头雁作用,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责任处室:法规处、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3、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2019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月”活动,组织一系列各具特色、生动活泼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激发全社会学习宪法的热情和动力。(责任处室:法规处、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三)2019年我局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普法工作。(责任处室:法规处、办公室)

(四)2019年我局(党组)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法活动。(责任处室:机关党办)

(五)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宣在线》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不断提升本单位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责任单位:法规处、人事处、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六)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传销、知识产权等涉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七)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法治宣传工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经典经验和实施效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稽查处等各相关处室)

(八)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责任单位:法规处、机关党办、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九)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典型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行政相对人或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机关各业务处室每季度至少提交一个典型案例,在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布。(责任单位:法规处、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处、局机关各业务处室)

(十)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局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丰富法治内容呈现方式,以更优质的法治内容和更好的成效满足新时代干部群众对普法的新需求。(责任处室: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处、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五、责任领导

主要领导: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阳向东;分管领导: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琨。

六、责任部门

局机关各处室。

七、工作要求

请各责任处室于2019年10月30日前按要求将相关印证材料报送法规处。

八、联系方式

联络员:朱晓娣

联系电话:85850033

电子邮箱:7344071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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