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 接收投诉材料的说明

时间:2022-11-14 来源: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 作者:佚名

投诉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信

标题:***投诉信(举报信、求助信或情况反映)等;

收文单位:直接写我单位名称、直属各部门或相关各网站名称;

二、正文内容

1、写清楚当事人身份并提供相应资质(我是谁);

2、被投诉人身份并相关资质或线索(我要投诉谁);

3、投诉事件的完整过程(具体事件以时间顺序写清楚)

4、掌握的证据资料(附证据目录或清单);

5、诉求是什么(即具体要求和想法)。

三、落款

签字:当事人亲自用黑色碳素笔签名,姓名上用右手食指按红色指印,多于5位选代表签字按手印,其他当事人填写委托书,提供当事人原大小、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标好手机号或其它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

上述材料应向我单位提供原件供验证,但我单位不收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说明情况。不按上述规定,拒绝受理。

四、相关证据

提供本事件相应的公文材料、录音录像资料、证照合同、票据、证言、图片资料、上访等书证、音视频证据和物证,上述证据均要复印件并电子文件。不能提供证据的提供证据线索说明。

将所需材料(纸质文档)整理完之后邮寄到下面地址:

1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邮编:100005,电话:010-56212737

2、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三层,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收,邮编:100810,电话:010-5332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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