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8期)

时间:2021-12-06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92批次,涉及酒类、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38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农药残留超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双鸭山市岭东区一嘉一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集贤县集贤镇龙池酒厂生产的八家子酒50%vol(生产日期:2020年5月8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佳木斯市第八中学食堂使用的标称佳木斯市凤渊老陈醋厂生产的富渊老陈醋(生产日期:2021年9月6日),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哈尔滨市香坊区新东北特产经销部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共青农垦北青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共青头道酱油(酿造酱油)(生产日期:2021年9月4日),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检测值均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佳木斯市东风区喜龙共和果品生鲜市场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1年10月18日),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齐齐哈尔市润瑞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购进日期:2021年10月12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调味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9.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affairshow.html?id=957&tid=6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