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知识50:大连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即食海蜇被处罚

时间:2023-03-06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钊琨

大连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即食海蜇被处罚

大连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即食海蜇,并由抚顺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销售(生产日期:2020-12-21,规格型号:220克/袋),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因此该公司所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即食海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该公司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16777186641d954d.jpg

综上所述,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0399万元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注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带您了解更多食安知识

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