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 电话

    0351-3330315

  • 邮箱

  • 地址

    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29号

  • QQ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介绍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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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规定:山西省消协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1.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食品安全法制宣传员提醒您,像是饭菜中吃到异物等情况,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食品原物、遗留物、照片、录像等,以及购物小票、支付记录等。可以先跟销售者或生产者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最好保留沟通录音、聊天记录等。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6.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8.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山西省消协成立以来,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积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在提升消费环境,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科学消费,化解社会矛盾,创建文明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进步等各个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29号 (距离府西街半坡东街口公交站100米,10路、19路、602路、4路内环、4路外环)


(以上内容由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法制宣传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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