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

  • 电话

    0431-85200315

  • 邮箱

  •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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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费者协会介绍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是1986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

公益性职责:

1.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投诉材料应包含:投诉人和被诉方的基本信息;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凭证或证明,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侵权事实存在因果关系的有关证据;明确、具体的维权主张。

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6.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8.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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