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电话

    0551-64663315

  • 邮箱

  • 地址

    合肥市宁国路112号工商大厦13楼

  • QQ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介绍

1985年3月18日,安徽省政府批准成立安徽省消费者协会。为更好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安徽省政府于2016年3月16日批复,同意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省消协)改制更名为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省消保委)。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公益性职责:

1.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提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2.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诚信企业评选。

3.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

4.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或者征信机构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5.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反映,提出建议。

6.指导经营者建立和解、先行赔付工作机制。

7.参与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听证会。

8.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9.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和强制性标准。

10.组织由消费者、经营者、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相关部门等多方参加的协调会,研究解决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发情况。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宁国路112号工商大厦13楼(距宁国路站88米,可乘坐17路、51路、118路、122路、235路公交车)

食安法制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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