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法定职责

时间:2024-02-05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公益性职责,具体包括: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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