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4期)

时间:2024-04-24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26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4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巢湖市烔炀镇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北京京文门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合肥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白干固液法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芜湖市三山区汪奉宽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六安市金寨恒信商贸有限公司恒信华联超市明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金寨长寿农特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六安)生产的珍珠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安徽金寨长寿农特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六安市霍邱县长集镇优可多零食销售的、标称安徽省界首市华裕糖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凝胶糖果(可乐味),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天祥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蚌埠市纬四路菜市场赵玉凤销售的黄鳝(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滁州明光市黄攀辉超市销售的、标称衡水老河道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白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天祥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七、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池州远东国际分公司销售的深海黄瓜鱼,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六安市霍邱县长集镇优选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光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薄饼蛋糕,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合肥光辉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九、淘宝网巢湖特产馆(经营者为合肥巢湖市银巢水产商店)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合肥巢湖市烔炀果品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芜湖南陵县金氏油厂生产的浓香小榨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7.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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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amr.ah.gov.cn/sjfb/jdccsj/spaqjdcjxxdtg/149136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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