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进口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的双重保障

时间:2024-06-21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市面上关于保健类产品真的是琳琅满目,种类繁多,满足了消费者对健康需求的多样化追求。而其中进口保健产品更是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目光,并逐渐成为他们的首选。那对于这些产品是怎么符合我国的安全标准的,又有哪些监管方式呢?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法制宣传员为您进行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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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进口保健产品的标准呢,在《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就有相关规定,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这意味着这些产品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确保其安全有效,方能进入我国市场。同时对于仅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首次进口保健食品,则只需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这一规定在保证产品安全性的同时,也体现了对进口保健产品监管的灵活性和效率性。

为了能更好的来理解这一规定,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某知名跨国保健食品公司计划将其最新研发的一款维生素补充剂进口至中国市场销售。其产品属于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并且主要成分是维生素,属于补充营养物质的范畴。那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该公司决定选择备案而非注册的程序,这样不仅缩短了产品上市的时间,也符合法规要求。同时也要对产品进行中文标签的印制和包装,否则也会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反映出了我国监管部门对进口保健产品全面细致的监管态度。

总的来说呢,对于进口保健产品我国也是有着自己的标准,对于通过正式渠道购买的都是通过严格的检查,但是对于也还是不免有一些虚假宣传和夸大功效,所以在购买时还是要保持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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