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市工商局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时间:2017-08-11 来源: 作者:

自1月份以来,云南昭通市工商局认真履职尽责,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助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依法维护广大农民和农资经营者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规范管理科,具体负责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工作,确保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整治重点。以社会普遍关注、农民消费者反映集中、严重扰乱农资市场秩序的行为为重点问题,以种子、肥料、农膜、农药、农机具及其零配件为重点商品,以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仓储集聚区为重点区域,以农资失信企业、批发户、运销户、零售经营户、乡村流动商贩、网络经营户为重点对象,切实抓好“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落实,实现“两个百分之百”工作目标,全力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3.15、4.26等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及昭通工商红盾信息网、昭通工商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形式和媒体,向农资经营主体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及《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资经营者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和自律意识。同时通过深入农村集市,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强化专项整治。紧紧围绕整治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法查处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依法查处虚假标注有效成分、夸大产品功能、标签标识不符规定行为;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表示、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行为;依法查处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利用广告对产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和合同欺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依法查处网络农资经营者违反《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五是强化消费维权。以“农资经营示范店”动态监管、农资经营者自律、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农资经营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健全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聚焦农资市场监管费领域热点难点,深化12315消费维权工作进乡村活动,充分发挥乡镇、村级12315消费维权站作用,及时向广大农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依法受理调解涉农消费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是强化协作联动。建立协作机制,内部建立市场、网监、消保、商广、竞争执法等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外部加强与农业、质监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与司法机关加强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同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和舆论、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治,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截止目前,检查农资市场54个次、农资经营户866户次,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7户,责令整改9户,责令停止销售23户,签订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书294份,抽样送检化肥5个批次,种子留样24个品种,立案查处案件2件,没收禁售农药百草枯6瓶、百草枯水剂94瓶、甲胺磷16瓶、内外标签不规范农药13盒、禁用兽药笨甲酸雌二醇4盒、“三无”玉米种子3公斤,责令退回玉米种子85公斤,下架无保质期种子2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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