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市场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不定向抽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12-24 来源: 作者: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市场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不定向抽查活动的通知

  

  省药品监管局,各市、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省局有关处室(局、中心):

  为规范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优营商环境的通知》(皖市监函〔2019〕32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及〈2019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19〕205号),省局决定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不定向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一)登记事项检查。包括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二)公示信息检查。包括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三)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五)知识产权使用行为抽查。包括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抽查事项共计5大类17小项。其中登记事项检查和公示信息检查为必查事项,其他事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检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本次不定向抽查的对象是全省存续企业,抽取基数为145万户,总体抽取比例为3%。根据抽查对象信用风险情况实施分类抽查,具体为:对全省信用类别被划分为“守信”的企业,按1%的比例抽取;对全省信用类别被划分为“警示”的企业,按10%的比例抽取;对全省信用类别被划分为“失信”的企业,按60%的比例抽取;对全省信用类别被划分为“严重失信”的企业按80%的比例抽取;对全省登记事项频繁变更的企业,按50%的比例抽取。

  三、职责分工

  (一)省局负责统筹全省不定向抽查工作,实施检查对象的随机摇号和任务下发,对各地不定向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省局信用监管处、网络交易监管处、产品质量监管处、知识产权保护处负责指导本领域抽查业务,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人员参加具体抽查工作;

  (三)设区市局负责推进本辖区不定向抽查工作;

  (四)县(市、区)局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负责本辖区不定向抽查具体工作,实施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按要求开展检查,及时公示抽查和查处结果。

  四、工作阶段

  全省不定向抽查工作从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12月15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抽取阶段(7月26日至8月15日)。省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中确定的抽查事项和比例,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以任务形式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下发至县区局。县(市、区)局应及时登录平台接收抽查任务,根据分配的待查对象名单,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全局内随机、局机关与市场监管所随机、相邻市场监管所内随机、单一市场监管所内随机等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形成随机抽查“一企一表”。

   (二)实地检查阶段(8月16日至11月15日)。县(市、区)局对“一企一表”进行梳理汇总,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企业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检查实施单位要认真执行抽查工作指引、细则和有关规定,灵活运用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抽查。实地核查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相关工作,或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提高抽查效率。

  (三)结果公示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县(市、区)局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行政处罚等信息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全省“双随机、一公开”不定向抽查活动,将其作为市场监管部门适应监管形势、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的一次重要练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筹划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为在年底前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夯实基础。

  (二)提高监管效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准确把握不定向抽查的目标定位,坚持以小概率的抽查产生大范围的震慑,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检查对象存在应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应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要尽量整合日常监督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对企业不必要的干扰。

  (三)强化跟踪督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履行双随机抽查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及时解决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地要注重总结工作成果、经验做法和创新亮点,并及时上报。省局将适时对各地抽查情况进行督查,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

  请各市、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不定向抽查工作总结和抽查结果汇总统计表(见附件1)报省局。

  省局联系处室及人员: 信用监督管理处 袁瑞阳

  联系电话:0551-63356322 邮箱:ahsgsjqyc@sina.com

  

  附件:1.不定向抽查结果汇总统计表

   2.不定向抽查任务分解表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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