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指尖舞动美好生活
解放初期到大商场购物像过节,计划经济时期物资紧缺凭票购物,改革开放后国外产品成抢手货,如今仅凭指尖舞动就能足不出户享有世界各地特产……新中国成立以来消费方式的转变,折射出70年发展巨变。
网络购物快捷便利
在北京一家机关工作的张红每天下午5点30分下班,坐公交车40分钟到家。不一会儿,先生下班,孩子放学。晚上7点,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吃一顿丰盛的晚餐,说说当天发生的事。对于张红来说,这是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从采购食材到亲手烹饪,一顿丰盛的晚餐不到1个小时就能搞定。这是因为我坐公交车的时候就用手机上的APP买了菜和肉,到家时快递小哥已在门口等候。用新鲜的食材做晚餐,不仅不用化冻,节省了做饭时间,而且做出的菜也特别好吃。”张红笑着说。
在许多大城市,网购为像张红这样的上班族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紧张繁忙的工作之后,家务不再是沉重的负担,他们有了更多享受生活的时间。
随着电商的发展,小到蔬菜、肉、蛋、日用百货,大到家电、汽车、房子,网购商品包罗万象。不仅年轻人,老年人也加入到网购大军中。北京的庄奶奶年近八十,腿脚不便。从去年开始,她也加入了网购大军。手机在手,指尖舞动,肉、蛋、蔬菜、米、面随时下单,当天就有快递人员将物品送进家门。庄奶奶高兴地说,“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新中国成立那年,庄奶奶7岁。她说,当时北京的大商场不多,人们买东西总是去家门口的小杂货铺。庄奶奶小学毕业那年,王府井大街上开了一家大型百货零售商店,名为王府井百货商店。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建造的第一家大型商店。“那时候,我总是缠着妈妈带我去逛王府井百货商店。每次去商店就像过节,那里面的商品看得我眼花缭乱。”庄奶奶笑着回忆道。
上世纪60年代,物资匮乏,买东西要凭票。庄奶奶和丈夫都是老师,一天三顿饭在学校吃,日子长了,省下许多粮票。庄奶奶就用这些粮票到自发形成的市场和农民换一些鸡蛋来改善家里的伙食。庄奶奶说:“经济落后的时候,连消费也回到了原始的以物易物时代。”
改革开放后,日子好过了,人们开始想着吃些好的,用些好的。庄奶奶住的四合院里,李大哥是最受欢迎的人。李大哥是开大货车的,经常跑长途,院子里家家户户都托他帮忙买各地的特产。每次李大哥跑长途回家,院子里的孩子都会欢叫起来,因为又可以吃到外地的美食了。
“如今,什么都可以从网上买,再不用托人帮忙带了,而且价格比实体店还便宜。”庄奶奶乐得合不拢嘴。
电商发展参差不齐
近些年,电商如雨后春笋,快速发展。据电商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中国B2B电商企业数量达1.3万家,全国各类电商企业近100万家。
电商行业快速发展,消费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被消费纠纷困扰。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8年电商行业消费数据报告显示,针对电商行业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促销领域,占比高达27.42%。一些新兴网购模式,如拼购、直播等,更是暗藏玄机。
瞿先生于今年2月24日在淘集集平台团购了几副耳机,收到货后发现与页面广告宣传的完全不是同一产品,且质量很差。瞿先生联系平台客服后,客服让他联系商家,但商家既不加瞿先生的微信也不回复。无奈之下,瞿先生再次联系平台客服,对方让其耐心等待,之后再无下文。
社会共治前景可期
“虽然也有过不愉快的网购经历,但我相信电子商务发展会越来越好。”20年前就开始网购的张红说,“作为一名老网民,我的消费维权意识是在网购的历练中逐渐增强的。”
张红网购过假冒名牌香水、劣质电器,因为难以证明香水并非正品、电器非人为损坏,遭遇了维权难题。现在,张红网购时习惯先看商家口碑,自己有不好的网购经历就给差评。她说:“网店的口碑已成为买家的重要参考,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真实表达购物体验,供后来者参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网络购物环境。”
当然,营造良好网购环境仅靠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还不够,还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2014年3月15日施行的新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网购商品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权利。对此,张红深有感触,她已经体验过多次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相比实体店购物,她觉得《消法》中这一条款是对网购者的特别保护,是网购者的福音。
《电子商务法》今年1月1日施行后,对电商特别是微商有了很大约束。这无疑为网购者再添消费保障。
前不久,下岗的刘女士参加了商务部组织的微商从业人员培训。刘女士做微商非常讲诚信。一次,部分购物者反映从她那里买的被罩较薄,虽然这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但刘女士还是全部给予退款,并且寄回被罩的快递费也由她个人承担。“人们的消费方式从实体店走向网络,《电子商务法》以法律形式约束不良商家,让朋友圈更加洁净。这不仅是消费者的福音,对我们这些诚实守信的商家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刘女士说。
由于诚信经营,刘女士的微商生意很红火,每个月收入十几万元,生活比以前有了很大改善。她也因此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 (成 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