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积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2019年是改革之年,也是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局之年。伴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印发,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工作重中之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周密部署,严格贯彻落实。

  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细则和责任制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责成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处指定专人,多方沟通协调,咨询相关专家,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责任清单》初稿,正在等待局务会研究。

  加强地方领导培训,构建大市场监管工作格局。为强化地方党委政府 “市场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政府机构职能调整优化的重要方向;构建大市场综合监管需要对市场监管体制进行顶层设计,需要突出市场监管在政府架构中的重要作用”理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自治区相关厅局领导、各盟市旗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地方党政领导、各盟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局负责人共93人,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举办“构建大市场监管工作格局”专题培训班。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理解与支持,密切协作,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掌握市场监管改革理念、方向和新的职能定位,构建大市场监管工作格局,准确把握市场监管思路,突出市场监管在政府构架中的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系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监管能力。为抓好业务能力建设,解决基层监管人员监管能力不足问题,提升监管队伍综合素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利用视频会议系统直通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优势,每周一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基层业务骨干,针对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通过讲案例、讲经验,开展“每周一课”常态化培训。“每周一课”学习培训辅导到盟市旗县及乡镇,旨在打造一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千人精兵”。

  充分发挥食药安办职能,推动地方、各部门落实责任。为强化地方及各部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借助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东风,印发了《自治区食药安办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即地方党委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主管部门负主管责任、学校负主体责任的四方责任。为扎实推进工作,有效落实各方责任,4月上旬,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厅等部门联合行动,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由厅、局领导带队,采取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区部分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已经对5个盟市11个旗县39所中小学幼儿园和11所高校学生餐厅和学校供餐企业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各地方也按照总局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文件要求,积极行动,充分调动基层监管力量,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以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为重点,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目前,自治区多地学校(幼儿园)全面实施陪餐制度,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形势较好,大部分学校食堂落实主体责任较为到位。

  组织开展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工作调研。2019年4月23日-24日,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白清元局长带队,组织自治区相关厅局领导、各盟市旗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地方党政领导、各盟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局负责人,赴深圳调研深圳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工作情况。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意见》、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方案等文件,将食品安全纳入对下级政府绩效考核、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盟市积极行动,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前,巴彦淖尔市、二连浩特市即参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18年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委 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的通知》和《二连浩特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的通知》。

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