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双“十一”期间网购消费投诉情况分析

时间:2020-07-08 来源: 作者:

        2019年11月11日至17日,市消保委共计受理各类网购消费投诉2479件,同比下降5.4%。其中服装鞋帽、通讯产品、家居用品投诉量位居前三,分别为406件、267件、152件。

        双“十一”期间,商家和电商平台竞相推出花样繁多的促销活动和折扣优惠,然而复杂的规则设计和隐含的“套路”,使消费者相关维权诉求占比提升。一是抢购活动不透明。部分商家推出定时定量、限时限量抢购活动,承诺向先行订购的消费者赠送礼品。但部分消费者投诉反映虽自身满足抢购条件,却未收到赠品,要求公布中奖名单遭商家拒绝。二是低价预售存套路。部分商家在双“十一”前夕预售营销,承诺消费者提前支付几元至数百元不等的预付款,在双“十一”当日支付尾款即可以“最低价”购买相关产品。但部分消费者投诉反映提前预售的产品价格并非最低。同时,还有消费者反映支付完尾款或提出“七日无理由换货”诉求后,却得到商家“没有库存”的反馈,相关预付款也无法第一时间退回。三是优惠规则难弄清。部分平台和商家分别向消费者赠送“满减券”或“折扣券”,但各类优惠券使用规则复杂,对叠加使用、优惠范围、支付方式、退货计费等未作明确约定或标识不清,导致双方理解偏差,产生异议。

        此外,订单无故取消、商品质量瑕疵、实物与宣传不符依旧是网购消费投诉重点,而延期交付、产品损毁、代收丢件等快递物流投诉量有所降低。商家和电商平台应进一步提升诚信履约、质量把控、售后服务水平,从而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网购的品质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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