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疫情防控防护用品违法典型案例

时间:2020-07-08 来源: 作者: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从严从快查办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和食品药品质量违法案件,遏制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临沂市兰陵智飞卫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日常防护口罩不符合产品标准案

  临沂市兰陵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监督抽查发现的线索,依法对兰陵智飞卫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生产的一次性日常防护口罩不符合标准要求,涉案口罩共2.6万只,未销售。5月29日,兰陵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口罩,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平度市焕欣劳保用品商店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青岛市平度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平度市焕欣劳保用品商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呼吸器等防护用品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涉案商品共453件。5月29日,平度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防护用品,并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日照泰达家纺有限公司生产的日常防护型口罩质量不合格案

  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监督抽查发现的线索,依法对日照泰达家纺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生产的日常防护型口罩质量不合格,涉案口罩共1.5万只。4月26日,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处以罚没款合计3.9万元的行政处罚。

  泰安市泰山区福元康食品经营部经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

  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线索,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泰安市泰山区福元康食品经营部涉嫌虚假宣传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采取上门家访、发放面条、赠送商品、集福积分、观看视频等方式,召集老年人到其经营地点,以会销的形式向老年人销售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并宣传其销售的“蓝莓糖果”“氨糖”“元宝枫”“辅酶Q10”“羊奶粉”等商品具有治疗功效,涉嫌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5月8日,泰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枣庄润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无证违法生产食品案

  枣庄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联合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对枣庄润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酥脆灰枣产品。4月27日,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未经许可违法生产的300箱“酥脆灰枣”;罚款6万元。

  青岛市润透新美化妆品店销售未经检验合格的进口化妆品案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润透新美化妆品店经营场所内的部分进口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46种进口化妆品,均无法提供进口化妆品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备案证明等证明材料。3月3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经营的进口化妆品,罚没款2.54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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