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通报两家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

时间:2020-07-08 来源: 作者: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6日对外通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

   

  《关于浦发银行、中华财险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指出,2018年9月,浦发银行代理销售的私募产品出现延期兑付的问题,引发多起消费者投诉。经查,浦发银行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一是在准入环节未对所代理的产品进行充分分析,尽职调查不到位;二是在向部分客户销售所代理的产品时,未按照监管要求在网点专门区域销售代销产品并录音录像,而是采用上门服务模式;三是产品合同的首页出现了明显的浦发银行标识,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为浦发银行自主管理理财产品;四是风险揭示书中未包含产品类型、产品风险评级及适合购买的客户评级、客户权益须知等内容;五是未按照监管要求,在产品发行后持续跟踪和穿透管理。

   

  通报指出,2019年5月以来,中华财险保证保险投诉集中爆发。经查,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在承保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一是未在收到消费者理赔申请后告知消费者理赔程序和所需材料,也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作出是否赔偿的核定;二是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三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

   

  通报表示,两家机构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引起警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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