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尽心机公款旅游 严肃查处毫不留情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线索来源】

  2017年8月,芜湖县县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反映县菜市场管理公司原副总经理王魁(非中共党员)等人,涉嫌借公务出差之机公款旅游、违规报销车辆费用等问题。芜湖县纪委立即展开调查,案情很快浮出水面。

  【情况调查】

  经查,2017年清明前夕,时任芜湖县菜市场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王魁,以学习农贸市场管理运营经验为由带领下属单位有关负责人7人前往浙江宁波考察学习。学习结束,返程途经宁波奉化区时借机游览了溪口景区,当天又以夜晚开车不安全为由夜宿普陀山,第二天集体游玩普陀山之后返回。此次借考察学习之机,景点游玩及相关费用共花费6000余元,除每人交500元至公司作为个人承担游玩费用外,王魁授意相关人员通过虚开发票将近3000元旅游费用公款报销。

  【处理情况】

  2017年11月,芜湖县纪委、县商务局分别给予王魁行政记大过,解除职务处分,另外2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组织处理;涉案违纪款全部退缴。

  【违纪者说】

  说到底,还是侥幸心理作祟,认为把事情做的保密一点就不会被发现,现在看来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芜湖县菜市场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王魁在向调查人员交待时后悔不已。

  【执纪者说】

  公款旅游是廉洁纪律方面突出的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写入党规党纪,这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无论在任何岗位都要时刻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守住底线,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牢记公款姓公,该个人掏腰包的事,绝不能让公家买单。王魁等人为借学习考察之机安排公款旅游,先是寻找借口赢得时机,后是上交部分费用试图掩盖真像,可谓费尽心机,挖空心思。殊不知,以身试纪的后果,必然是受到纪律的严惩。这件案例再一次印证了:反腐没有例外,从严治党也非空话。 (芜湖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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