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省局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省局领导班子其它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局、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形成省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责任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措施,着力把普法纳入执法、服务和管理的整个过程,有机融入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为标准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贯彻普法责任制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

  各级市场监管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15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在“七一”前后,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继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实施。

  继续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制意识,全面贯彻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司发〔2016〕78号),开展领导干部述法、举办宪法报告会、开展宪法学习培训、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组织策划好2019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着力推动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深入推进实现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针对执法队伍、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落实党组织普法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一)打造普法品牌。结合“3·15”、“4·26知识产权日”、质量月、安全用药月、“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实施等重要法律施行周年纪念日,创新“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宣传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和业务知识。

  (二)创新普法载体。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注重新技术的使用,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三)拓展普法阵地。加强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结合,开展技术机构开放日等活动,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重点场所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以案释法。

  (四)培育法治文化。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理论研究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

  

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