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第22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
2019年第22期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7日
【编者按】鄂州市局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着力“三三五”举措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工作职责,取得阶段性成效。7月19日,鄂州市局在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经验交流。现将鄂州市局的经验作法编发,供各地借鉴学习。
着力“三三五”举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强化保障支撑为基础,以强化线索排查为核心,以强化监管执法为抓手,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工作职责,与相关部门一起,先后查处多起涉黑涉恶案件,共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0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人。
一、健全“三项机制”,强化保障支撑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精心部署,高位推进,成立了以局长为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深入推进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等文件,在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综合执法支队及13个工作组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全市系统深入部署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同时,组建以执法办案机构为主的工作专班,局党组每月至少研究2次扫黑除恶工作,并将排查移送涉黑涉恶线索作为考量工作的“硬指标”。
(二)健全督导检查机制。主动向市扫黑办汇报扫黑除恶工作,合议工作方案,邀请市、区扫黑办、政协代表对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督导发现的问题,共约谈5名分局长,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以强有力的督查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健全对接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对接,共同研究扫黑除恶线索查办和涉黑涉恶企业缴财断血工作。注重相关信息共享,发挥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及12315、12331、12365、12358举报网络、基层所日常监管信息收集等优势,对涉黑涉恶行为进行精准识别、精准打击。
二、开展“三大活动”,强化线索排查
(一)开展大宣传。以集贸市场为重点,不断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力度。对全市46个农贸市场每名经营户发放了“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在每个市场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并组织市场业主、经营户召开座谈会,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在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等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摆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提高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通过宣传发动、走访排查,发现“豆腐霸”范某、“村霸”王某等涉黑涉恶线索,在搜集相关证据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开展大清查。对系统近两年来所查办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清查,对有可能涉黑涉恶的案件进行重点排查和回访,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共同进行研判,依法介入。通过清查,发现该市某燃气公司、某高速施救公司两起案件当事人涉黑涉恶,及时将2起线索移送公安、法院等部门处理。目前,某燃气公司案件当事人被该市法院纳入“老赖”黑名单,高速施救公司商业贿赂案件罚没款执行到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三)开展大走访。对各级12315、12331、12365、12358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的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回访,听取举报人意见,筛查涉黑涉恶线索,加强对涉黑涉恶投诉、举报的处理督查。对发现、排查的涉黑涉恶线索,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和移送。对上级督导组、市扫黑办交办的线索,及时跟进处置,确保线索及时销号。
三、突出“五个重点”,强化监管执法
(一)打击市场垄断。严厉打击各类强占商贸集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通过摸排,筛选、移送集贸市场中存在的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控制商品货源及经营权、强迫交易、收保护费、利用暴力威胁手段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强买强卖等欺行霸市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周某、杨某等人涉嫌垄断城区肉食市场的线索进行核查,要求某肉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立即整改,迅速恢复城区白条肉供应,并将涉嫌黑恶犯罪的杨某等10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打击非法侵占股权。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主动共享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在查清徐某某强行霸占公司股份、非法控制公司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发挥了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有的作用。目前,该案涉黑涉恶团伙头目徐某某等人已被审查起诉。
(三)打击传销窝点。将打击传销作为扫黑除恶重要内容,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勤共管机制,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12次,捣毁传销窝点90个次,教育遣返涉传人员285人。对方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代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寒溪书院涉嫌传销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方某某等14名传销组织头目、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打击非法集资。将“套路贷”等非法集资作为扫黑除恶重点领域,对全市296家投融资类机构及各类集资、融资、借贷等广告宣传予以重点排查,与公安、人行、银监等部门一起,开展对小贷公司现场检查,从中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5起,对某电子商务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打击商标侵权。开展了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工作,共查处销售侵权仿冒稻花香、茅台、五粮液、白云边等一批知名商标品牌商品违法行为。目前,该局捣毁制售侵权仿冒知名商标商品窝点2个,发现案件线索12件,立案9件,案值24.42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件,涉案人员雷某父子、张某夫妻等4人已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