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7期)

时间:2021-05-11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1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义安区顺安镇云兰蔬菜经营摊点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义安区顺安镇小谢蔬菜经营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5月07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5759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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