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1期)

时间:2021-06-21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3类食品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裕安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六安市裕安区陈复月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安徽省六安市河滨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陈达仓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六安市方园钢构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市抽).xls
          3.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市抽).xls
          4.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省抽).xls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5857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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