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43期(省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共4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检验不合格的样品1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固镇县康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康源饮用纯净水,余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蚌埠鲲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冰雪包装饮用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五河县康洁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康洁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安徽省淮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怀远福满门饮品厂生产的怀远白乳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怀远县石榴花饮品厂生产的石榴花饮用净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四)怀远县润洁纯净水厂生产的润洁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五)怀远海之蓝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之蓝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六)安徽普利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七)五河县荷露纯净水厂生产的金露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八)五河县方达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方达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九)固镇县濠城镇乔磊纯净水厂生产的梦虎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固镇县清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一)固镇县天露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天成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二)固镇县清阳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三)固镇县王庄镇王牌水业纯净水厂生产的王牌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四)安徽美滋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酸风味饮品,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特此通告。
附件: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1518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