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63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2021-10-25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省级2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2类食品87批次。17批次豆制品、67批次糕点全部合格,3批次豆制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宿州吾悦广场分公司销售的老豆腐,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175mg/kg║≤100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2、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宿州吾悦广场分公司销售的大白干(豆干),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154mg/kg║≤100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3、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宿州万达分公司销售的老豆腐,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188mg/kg║≤100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1021-豆制品.xlsx
食品抽检合格-20211021-豆制品.xlsx
食品抽检合格-20211021-糕点.xlsx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151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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