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4期)

时间:2021-11-08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2类食品7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物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金寨、支队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金寨县梅山镇江店农贸市场水产区1号摊位经营户郑成义经销的鲫鱼、鳊鱼,恩诺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物问题

  六安开发区厨色食鲜舫酒店经销的虾菇(皮皮虾),镉(以 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市抽).xls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市抽).xls
          4.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市抽).xls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179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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