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期)

时间:2021-11-15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万达店销售的、来自宣城爱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泥鳅,恩诺沙星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万达店销售的、来自宣城鸿康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鸿康草窝草鸡蛋,甲硝唑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宣城市宣百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宣城双桥农批市场(施老二水产批发)的梭子蟹,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2021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