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5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2022-01-04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省级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方便食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等产品159批次,其中合格154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标签、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指标。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在安徽本草馨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枇杷秋梨膏、安徽奥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枇杷秋梨膏(方便冲调制品)、安徽合润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抽检的茯湿膏、人参枸杞鹿鞭膏,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在蒙城县郭霆副食超市抽检的鲜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指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高新区、蒙城县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亳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3.亳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294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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