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2年第10期(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2022-02-08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1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1类食品147批次。142批次食用农产品全部合格,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灵璧县下楼鑫润发超市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7.6μg/kg║不得检出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灵璧县子墨遇见蔬菜店销售的豆角,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氧乐果║0.062mg/kg║0.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泗县奎安百货超市销售的豆角,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克百威║0.34mg/kg║0.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泗县丰鲜超市销售的芹菜,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百菌清║9.66mg/kg║5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砀山县寅鼎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克百威║0.080mg/kg║0.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127-食用农产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220127-食用农产品.xlsx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4345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