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2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2022-03-07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的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兽药残留、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共抽检57批次产品,其中50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1.标称濉溪县城南刘海荣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问题

  1.标称安徽家家悦真棒超市有限公司烈山店销售的泥鳅,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标称淮北福山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肝,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标称濉溪县裴晓杰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泥鳅,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标称濉溪县城南李巧娣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鲤鱼(淡水鱼),氯霉素‖0.64μg/kg‖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农药残留问题

  1.标称濉溪县城南大标水果批发部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标称淮北市烈山区古饶德青润发超市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301-食用农产品.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20301-食用农产品.xls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487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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