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2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2022-03-25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的产品为食用农产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品质指标、微生物指标等指标,共抽检61批次产品,其中54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理化指标问题

  1.标称濉溪县美滋滋购物中心销售的脱皮芝麻,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标称濉溪县福珈超市销售的散黑芝麻,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标称濉溪县新易得润生活超市销售的黑芝麻,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标称濉溪县新易得润生活超市销售的白芝麻,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标称濉溪县四铺幸福购物中心销售的芝麻(黑),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标称濉溪县四铺幸福购物中心销售的芝麻(白),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添加剂问题

  1.濉溪县开发区李飞鲜果蔬便利店销售的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318-食用农产品.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318-淀粉及淀粉制品.xls

  4.食品抽检合格-20220318-淀粉及淀粉制品.xls

  5.食品抽检合格-20220318-豆制品.xls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527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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