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立医院行政处罚的信息

时间:2022-04-19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项  目

  基本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东省立医院

  处罚机关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案件名称

  未按照规定将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信息记载到病历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2-11号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事由

  未按照规定将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信息记载到病历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第六十八条(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0000495571840L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孟冬

  处罚结果

  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2月15日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2022.2.15-2023.2.15

  救济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sgs/xzcf/202202/t20220216_3858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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