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19 来源: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川卫办重传便函〔2022〕5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26日是第15个“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主题是“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共创无疟世界”。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疾控寄地便函〔2022〕10号)已公开发布,请及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疾病预防控制局”―“政策文件”栏目)下载后收文办理。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制定切合实际的活动方案,围绕宣传主题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特别要在国际机场、涉外用工单位、入境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对来自境外疟疾流行地区的务工、旅游、商务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省级疟疾防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作并发放各市(州)。
二、各市(州)要严格落实《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实施消除疟疾“1—3—7”工作要求,完善消除疟疾后监测体系,及时发现病例和精准阻断疟疾输入再传播,维持疟疾消除状态。
三、各市(州)要做好宣传活动总结工作,提炼本地“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典型和亮点,于4月29日前将本市(州)活动总结材料(含照片、视频、海报等)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委重传处。
联系人:李宇斯       
电话/传真:028-86137381
邮  箱:SCSWJWZCC@163.COM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sc.gov.cn/scwsjkw/zcwj11/2022/4/7/50144dea09c2453982d0669caeec47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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