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FDA黑名单中移除的非典型实例说起

时间:2019-08-15 来源: 作者:

  今年我们处理了一起涉及FDA黑名单的非典型案件,在此希望跟大家进行分享,分析和讨论。

  今年3月,一生姜合作伙伴通知我们,其从欧洲客户得到消息说:他们工厂刚刚进入了FDA黑名单(import alert),并且他们担心有一个集装箱在海运途中,到达目的港后肯定会被扣押,不知如何是好。这个案件不正常的地方有两点:第一,没有中国海关(原动植检)的正式通知;第二,没有美国进口商向他们提前回馈。第二天,我们查询FDA官网,证实了这个工厂已经进入美国FDA的黑名单。也就证实,至少一个集装箱在美国海关因为农药残留问题而被扣押。鉴于事情的突然和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我们马上代表工厂向FDA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就黑名单这件事件,做出更加详细的解释,包括:被扣押的原因,集装箱提单、发票,办案的主管联系方式等。对于港口扣押这种事情,FDA的反馈还是很快的,基本在24小时我们就了解了大概。通过与办案人员的沟通,并拿到所有文件资料后,我们发现:这个因农残超标而被扣押的集装箱和工厂没有任何关系,是出口商试图把非法的货物运输到美国市场获取高额利润,通过伪造发票等清关文件,逃避海关打击。FDA查证后把真正的生产厂家列入黑名单,把我们这家工厂从黑名单中移除。这件事情也并未对之后的集装箱造成任何损失。

  图一:发货人原始发票

  图二:发货人伪造发票,里面包含有受害企业的FDA信息

  这个事件本身来讲,我们认为有以下两点需要大陆生产企业特别注意:

  首先,对FDA 注册号管理应该重视。在美国FDA的现行规定中,农药残留超标的责任是根据不同情况由种植农场或加工厂来承担的。像国内生姜的代加工厂,如果只是承担清洗和装箱的任务,因为其既不参与生姜的种植也不进行生姜储存,所以对农药施用情况是不清楚的。我个人认为应该只承担动植物检疫方面的职责。让其承担FDA的责任也是不合理的。目前,按照中国的法律,为了更好的对企业进行监管,包装厂就应该包装来自自有农场的产品并承担FDA责任。当然,美国FDA也是认可这个观点的。大陆比较精明的贸易公司就利用这一点,在清关文件上本可以使用其FDA号的情况下,全部登记为代加工厂的FDA注册号。上述事件更是恶劣,贸易商获取了工厂FDA号,伪造清关文件,让受害工厂承担风险。发生问题时,其不法货物仍能继续出口美国,破坏中国食品的信誉,获取更多不义之财。所以,为了规避风险,大陆代加工厂对FDA号应该严格管理,不能轻易让他人获取或使用。可以参考出口日本方式,使用大陆物权人的FDA号最为科学,因为真正的货物所有人非常清楚货源来自哪里,是否达到美国食品安全标准。万一发生问题后,其也理所应当承担货物的一切后果。

  其次,在美国的代理人的重要性要认识清楚。一般来讲,美国代理人最好是产品的指定的代理商,或者,自己在美国开设的公司,不能是空头公司或者虚拟公司。如果FDA无法电话联系到他们,那也违反了FDA的注册法案。如果进了黑名单还不知情,损失就很大了。

  我接触到一些有实力的大陆食品工厂,他们既有完善的食品安全措施,又有优秀的产品质量,很想依靠自己的国内品牌,直接出口到美国。我需要提醒这些企业,特别是输美保鲜产品的加工厂,在保证货物安全和质量的基础上,务必做好财务管理,杜绝做假。在输美农产品的25%关税影响下,很多美国华人进口商都有在海关低报货值的行为。这种做法在美国是违法的,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比方说,图中这张发票,本来是3万美元的货值,他们给美国海关所报货值为9千美元。一般来说,违法的美国进口商会给国内加工厂两部分货款(前提是加工厂为出口商),一部分从国内汇入的人民币,一部分从美国汇入的美元。这不但造成了国内不法资金的外流,而且,也是造成中美贸易极其不平衡的原因之一。更为恶劣的事情是,扰乱了美国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在一定时期内损害了美国国内守法企业的利益,这样也直接对出口加工企业及其产品在美国销售造成很高的法律风险。

  Orchard Direct Inc在美国致力于为大陆优质食品生产厂家打造一间属于自己的办公室。为具有品牌优势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提供清关,物流和仓储,辅助销售渠道建设,以及提供法律咨询。

  刘鹏, ORCHARD DIRECT 总裁,EMAIL: peng@orcharddirec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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