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青海湖纯牛奶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3号

时间:2022-06-20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省食品生产、流通领域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生产环节

  2022年4月21日,海南州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青海雪峰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青海湖纯牛奶230件,每件12包,共计2760包。现已全部售出,无库存。目前该公司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但因牛奶为1月份生产,销售点已全部销售完,未保存购买人员信息,故无法召回,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

  二、流通环节

  2022年4月25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互助县星河湾华联综合商贸有限公司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超市于2022年1月26日,从互助县威远镇古城顺兴食品配送部以每件25元的价格购进青海湖纯牛奶30件( 10包/件)。该批次青海湖纯牛奶除抽样10包外其余以零售方式全部销完,未保存购买人员信息,故无法召回,该超市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以及该批次的销货凭证、进货票据等证明材料。此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该超市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义务,确保食品可追溯。

  三、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B0405D44-AD32-4154-9A05-13AF3588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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