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知识53:某蔬菜店所经营的姜不合格被处罚

时间:2023-03-09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钊琨

某蔬菜店所经营的姜不合格被处罚

某蔬菜店经营的姜经抽样检验,其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过调查,该店进货时未查验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该店所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姜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该店在进货时未查验食用农产品姜的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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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对该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0098万元处以罚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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