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知识61:某商贸中心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依法被查处

时间:2023-03-28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钊琨

某商贸中心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依法被查处

2022年1月10日,歙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歙县经济开发区内环二路五号的某商贸中心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存放有标称六安市利宝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老大”牌生榨椰子汁326件(6瓶/件),生产日期2021109

该生榨椰子汁外包装标签标注有“生榨椰子汁”“生榨就是鲜得健康”“生榨才新鲜、生榨味纯正、生榨多营养”“正宗生榨海南特产”“海南特种兵部队椰子果园”“海南特种产品”等字样,而其标签配料表只标注了柠檬酸等10种食品添加剂、饮用水、食用香精,未发现有椰子成分。该椰子汁的标签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介绍食品。

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4“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之规定。案发后,当事人召回了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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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没收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高老大”牌生榨椰子汁330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250元,罚款人民币12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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