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老百姓的信访必须有回应!

时间:2024-01-05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

当老百姓出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往往第一时间都是想到信访,这也代表着百姓对政府的信任。

不过也有些工作人员,仗着职权,用消极的态度打发老百姓,甚至连个理由都不给。

其实对于这种情况,《信访工作条例》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在了解信访事件并调查核实后,应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信访处理意见书应当载明信访人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意见及其法律法规依据

信访处理意见书会给出以下三种结果:

信访工作条例解读

一、信访人提出的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关规定,予以支持。并且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督促有关机关、单位执行

二、信访人提出的请求虽然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那有关部门需要解释说明,解释清楚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尽可能的告诉咱们哪些其他合法合理的解决途径。

三、信访人提出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或者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关规定,不予支持。这时有关部门应当告诉信访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为什么不予支持,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

 

从《信访工作条例》上来看,不能用消极的态度来打发信访人需要给到信访人一个具体的答复而且这个答复得是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这种官方文件,不能轻飘飘的一句话带过,您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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