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不足十元的过期食品,竟能索赔千元?

时间:2025-01-17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偶尔会在超市或便利店购买到价格较低的过期食品。面对这类情况,许多消费者可能会因为食品价格低廉而选择默默接受,甚至认为因为价格低廉而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高价还是低价食品,只要其存在过期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消费者均有权要求赔偿。法律并未对食品的价格设定赔偿门槛,因此,即使是价格低廉的过期食品,消费者同样享有赔偿的权利。

惊!不足十元的过期食品,竟能索赔千元?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对于过期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则按照一千元进行赔偿。这意味着,即使购买的过期食品价格不足十元,消费者也有权要求至少一千元的赔偿。

实际在生活中有有不少消费者因购买到低价过期食品而成功获得赔偿的案例。如某消费者在某便利店购买了一包价格仅为几元的过期饼干,随后向商家提出了赔偿要求。在提供了购物凭证和过期食品作为证据后,商家最终按照法律规定向消费者支付了一千元的赔偿金。

所以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在此提醒大家,绝不能因为金额小就放弃维权!法律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赔偿权利,无论食品价格高低,维护自身权益不仅是为了个人的公道,更是对商家违法行为的有力监督,促使整个市场环境更加规范、安全,让每一次购物都能真正放心、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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