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广告要走“医药审批”?婴幼儿奶粉命名有潜规则?

时间:2025-05-16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食品市场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因涉及特定人群健康需求,其广告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更是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选择。为此,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解读其广告背后的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广告按照处方药广告管理,这意味着此类广告必须严格遵循医药广告的审批流程和内容规范,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而其他类别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按照非处方药广告管理,虽流程略有简化,但仍需符合药品广告的基本准则。

特医食品广告要走“医药审批”?婴幼儿奶粉命名有潜规则?

此外,对于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在市场上,部分普通食品为谋取利益,擅自宣称“增强免疫力”“调节血糖”等保健功效,混淆消费者认知。事实上,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需经过科学验证并依法注册或备案,而普通食品并不具备此类属性。

同时,对添加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选择性添加物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规定其不得以选择性添加物质命名。这是为了避免企业利用单一成分炒作概念,误导家长将“添加量”等同于“营养价值”。

综上所述,通过严格规范食品广告的宣传内容和方式,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更加清晰、准确的食品信息环境。而企业唯有严守法规底线,方能在保障公众健康的同时,赢得市场信任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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