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镇:组织开展“计划生育质量月”活动

时间:2017-08-11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让广大育龄群众更进一步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掌握生殖保健知识和便民维权意识,8月1日,旬阳县石门镇组织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大会,安排部署计划生育质量月活动,全体镇干部、村四职干部、驻镇单位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分管领导对计划生育质量月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成立由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计生办、卫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生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石门镇计划生育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石门镇计划生育质量月活动考核办法》等。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村干部对所在辖区已婚育龄妇女两项工程及相关计生工作负责。镇主要领导做了重要强调,要求各村(社区)分别召开相关会议,传达镇计生质量活动会议和文件精神,对分工、任务和责任进行再明确,落实到人。镇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搞好环境卫生,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良的环境,同时采取设立政策法规、药具发放、保险服务等便民咨询台,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宣传咨询、预约、随访优质高效服务。要求各村组织人员摸底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彻底摸清已婚育龄妇女的底数、外出流动人口底数、政策外怀孕底数、未落实避孕措施人员底数、双女户结扎底数,找出工作重点和难点,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活动月期间实行周通报制度,凡因工作被动落后,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村,村主要负责人要说明原因做出承诺,拿出整改措施,通报情况同时计入年度考核。活动结束后,凡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给予奖励,并在年终考核中加分。在活动期间,对于工作懈怠、作风疲沓或无故不参与集中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镇纪委将采取组织和纪律处分措施。

通过秋季计生服务月活动的开展,使广大育龄群众进一步了解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为推动人口计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讯员魏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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