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举报人的奖励

时间:2019-12-23 来源: 作者:

  

  依据条件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财行〔2001〕175号)

  《河北省奖励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有功单位和人员暂行办法》冀政办〔2001〕5 号

  办理流程

  举报受理-查证属实-确定奖励-通知发放

  办理时限

  接到奖励通知后须3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材料

  (一)奖励申报表;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印件;

  (三)有关罚没财物票据的复印件。

  办理机构

  稽查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稽查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联系电话: 0311—6756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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