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19年第1批儿童用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2019年第1季度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生产环节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1批儿童用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专项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一、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专项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安阳、新乡、焦作、许昌、漯河、南阳、商丘、周口等9个省辖市1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儿童玩具类产品。
本次专项抽查依据QB/T1095-1991《玩具硬塑件通用技术条件》、GB/T9832-2007《毛绒、布制玩具》、GB/T 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QB/T2362-1998《电动玩具通用技术条件》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儿童用品玩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儿童玩具产品的尖端、透明防护件强度、外壳强度、小零件、音响强度、电池盒、填充料、填充质量、拼缝牢度、缝纫质量、塑料件质量、色差、不可拆卸塑料小零件、对称性、塑料包装袋、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紧固件、电池箱、开关、操纵线牢度、车轮与轴结合牢度、连续动作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28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标志、塑料件包装袋项目。
二、纸尿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专项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安阳、新乡、漯河、周口、驻马店6个省辖市和永城市1个省管县(市)1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纸尿裤产品。
本次专项抽查依据GB/T 28004-2011 《纸尿裤(片、垫) 》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儿童用品纸尿裤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纸尿裤产品的渗透性能(回渗量、滑渗量、渗漏量)、pH、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20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三、卫生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专项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驻马店9个省辖市和滑县、邓州、鹿邑3个省直管县(市)50家企业生产的79批次卫生纸产品。
本次专项抽查依据GB/T20810-2006《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QB/T4509-2013《本色生活用纸》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儿童用品卫生纸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卫生纸产品的横向吸液高度、抗张强度、柔软度、尘埃度、微生物指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79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四、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郑州、商丘、驻马店、洛阳、焦作、许昌、漯河等7个省辖市25家企业,其中,15家企业因停产未抽到样品,实际抽取了10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童鞋产品。
本次专项抽查依据QB/T 4331-2012《儿童旅游鞋》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生产环节儿童用品童鞋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童鞋产品的感官质量、耐折性能、耐磨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15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五、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专项抽查共抽取了商丘、安阳2个省辖市15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
本次专项抽查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FZ/T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儿童用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26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到纤维含量、pH值等项目。
六、纸巾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专项抽查共抽取了郑州、洛阳、焦作、许昌、漯河、驻马店6个省辖市和邓州、鹿邑2个省直管县(市)16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纸巾纸产品。
本次专项抽查依据GB/T20808-2011《纸巾纸》、QB/T4509-2013《本色生活用纸》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儿童用品纸巾纸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纸巾纸产品的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灰分、亮度、横向吸液高度、柔软度、横向抗张指数、纵向湿抗张强度、荧光性物质、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20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七、湿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专项抽查共抽取了郑州、新乡、许昌3个省辖市和滑县1个省直管县(市)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湿巾产品。
本次专项抽查依据GB/T 27728-2011《湿巾》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儿童用品湿巾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湿巾产品的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包装密封性、pH、含液量、微生物指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17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八、童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专项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安阳、新乡、许昌、漯河、南阳、商丘等7个省辖市17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童车产品。
本次专项抽查依据GB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GB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GB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T 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儿童用品童车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童车产品的童车材料、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金属表面、燃烧性能、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锐利边缘和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机械部件的连接、手把强度、制动装置、束缚系统强度、动态耐久性、动态强度、撞击强度、静态强度、稳定性、把横管、冲击强度、学步车脚轮、框架离地高度、防撞间距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26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外露的开口管子、危险夹缝、标志及使用说明、一般要求、产品型号、挤夹点、防护罩帽等项目。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具体抽查结果见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