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利资助暂行办法》《河北省专利保险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专利权质
《河北省专利资助暂行办法》
《河北省专利保险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管理
暂行办法》解读
2019年12月29日,《河北省专利资助暂行办法》、《河北省专利保险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经省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31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专利资助暂行办法》,并与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局联合印发《河北省专利保险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其中相关事项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专利支持力度,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提高专利运用效益和保护效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的意见》(冀政发〔2015〕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意见》(冀政字〔2015〕4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16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发〔2019〕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三个《办法》”。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三个《办法》”在总体框架上基本相同,均分为总则、资助(补助)对象及标准、申报、审核和拨付程序、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与监督、附则六章,其中《河北省专利资助暂行办法》有二十条,《河北省专利保险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各十七条。在文件内容上主要体现四个特点:
(一)合理设定支持范围。《河北省专利资助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了资助范围,对国家和省重点发展产业中的国内发明专利和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获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符合国家关于知识产权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有利于我省专利申请授权量质齐升。
《河北省专利保险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对企业利用自主专利购买专利保险产品给予补助。重点加强了对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对通过自主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且将贷款用于与专利生产能力建设的科技型企业给予补助。将补助对象限定在专利产出数量和产出质量较高的科技型企业,同时还限定了贷款用途,提升了补助经费的使用效果。
(二)科学确定补助标准。在专利资助方面,《河北省专利资助暂行办法》规定:对未享受官方规定费用减缴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5000元;对已享受官方规定费用减缴的,每件资助不超过3000元。对通过PCT途径向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等发达国家(地区)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的,每件资助不超过5万元;对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资助不超过3万元。同一件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同一专利权人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在专利保险方面,《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意见》规定:“对参加专利保险的企业全额补贴专利保险保费。”《河北省专利保险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全额补贴专利保险保费,并设定了专利保险的补助经费上限,最高不超过5万元,防止企业过度投保。
在专利权质押贷款方面,《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三个文件中规定了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补贴其贷款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并细化了省委、省政府规定的补助标准:对采用专利权质押单一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按照不超过贷款利息50%给予补贴;对专利权质押附加其他担保组合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对专利权质押部分按照不超过贷款利息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三个《办法》”在补助经费申报、审核流程中,明确了申请、初审、评审、公示、备案等环节和时间节点以及省、市、县相关部门的职责。同时在评审阶段增加专家评审环节,强化专家评审机制作用,确保补助资金审批的严格、公正、公平。
(四)强化绩效管理与责任监督。“三个《办法》”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明确了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及绩效结果运用等内容,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在责任与监督方面规定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财政部门以及申报主体的职责与责任追究,保证补助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鉴于近年来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迅速,为能随着形势发展适时调整政策,有序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三个《办法》”均为暂行办法,有效期2年。
三、预期实施效果
制定出台“三个《办法》”契合国家为企业减负担、为发展增动能的政策导向。有利于打造更优化的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专利申请人创新负担,降低创新成本,激发企业和个人发明创造热情。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专利结构高质量布局,引领全省专利申请、授权量质齐升;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风险,更好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利于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实施“三个《办法》”,预计到2020年,我省专利申请量突破10万件,带动企业专利保险保障金额达到1.3亿元,专利权质押融资额达到25亿元。
相关链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利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专利保险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