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省政府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 专题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原则,明确细化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规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2019年4月28日,陕西省省长刘国中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听取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智华同志关于我省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会议就贯彻落实提出加强学习、落实党委领导责任、夯实政府行政责任、发挥各地食品安全委员会作用等十条建议。

  5月17日,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规定》精神,听取张智华局长关于贯彻落实《规定》的汇报。会议就陕西省贯彻落实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广泛深入研学《规定》。坚持领导带头学,将《规定》列为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学习的重要内容;举办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学习培训班,强化学习《规定》精神;召开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学习研讨《规定》主要内容。省级相关部门将《规定》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开展媒体宣传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陕西省广播电视台、陕西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联合,以整版资讯形式对《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职责、考核监督、奖惩等规定进行全面解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省学习贯彻落实措施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部署贯彻落实《规定》。研究制定《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学习贯彻落实措施的通知》,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各部门做好《规定》学习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推动《规定》落实见效。部署开展农村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校园食品安全、食品小作坊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专项整治行动,以此为抓手,夯实《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基础,保障全省食品安全。四是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牵头,实施分片督导,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规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规定》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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