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厅字﹝2019﹞13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作为第一部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的党内法规,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党内法规层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利于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我省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抓学习,深入抓落实,迅速掀起认真贯彻中央《规定》精神的热潮。

  一、湖南率先将食品安全纳入省委巡视工作范围。按照《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应当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的要求,日前,湖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部署,在全国率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省委巡视内容,并从省委第五轮巡视18个县市区开始启动实施。根据省委巡视办、省食安办共同制定的《食品安全工作巡视实施细则》,此次巡视的主要对象为18个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需要巡视的对象。巡视内容主要为组织领导、重点工作、支撑保障、推动落实等四个方面情况。

  二、省直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我省食品安全相关部门按照省委和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学习《规定》精神,层层抓好落实。一是启动《细则》起草。根据省领导的批示要求,为进一步细化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起草了《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送审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现已按程序报省委和省政府审批。二是督促贯彻落实。省食安办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贯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市州食安办、省食安委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狠抓贯彻落实,推动《规定》精神在我省落地生根。三是形成学习氛围。省食安办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学习,认真领会精神。省市场监管局把学习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和基本任务,在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规定》精神后,再次将《规定》专题列入2019年第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等省直单位也都组织了专题学习,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市县全面推动《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学习贯彻《规定》精神作为重大任务来抓,积极组织,迅速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一是传达学习。各市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规定》的学习贯彻,如怀化、株洲、永州等市州将《规定》列入了市委常委会议题,进行了专题学习;岳阳、长沙等市州在市食安委全会对《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广泛宣传。为进一步加强《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各市州迅速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如岳阳市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了《规定》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怀化市组织各县市区在新闻网和微平台设置《规定》专题栏目,推送《规定》的解读文章,等等。三是压实责任。各市州、县市区通过学习宣传《规定》,采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确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如湘潭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了民生实事重点工程;湘潭市在全省率先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食安办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长沙制定出台了《长沙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并配套出台了《长沙市食品安全责任追责实施办法》。

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