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商品未提货 三包期该怎么算

时间:2020-07-08 来源: 作者:
【咨询内容】消费者高女士来电向我委咨询,她于一年前购买了一台投影机,因新家在装修,所以投影机也一直没有安装。今年年初安装后,因疫情,她也没有去新家开机使用。3月下旬,她搬进新家后发现投影机无法正常使用,要求商家质保时被告知需要自费维修。【咨询回复】经我委调查了解,高女士于2019年1月购买了该投影机,期间由于新房装修的原因,该投影机一直存放在商家处。2019年12月,商家再次致电高女士,要求她必须在12月底前将投影机完成安装,否则后期商家将不再免费为其服务,随后高女士将投影机提货、安装,并签字认可了安装工单。2020年3月底高女士发现投影机无法正常使用,要求商家质保,商家以高女士的机器超过了三包期,拒绝免费维修。依据《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造成的延误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高女士在购买商品的当天商家已经为其开具了发票,高女士在支付货款后才告知商家近期不提货。期间商家3次提醒高女士尽快将货物提走,但因为种种原因,高女士也未能提货。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如果延迟送货的原因在于企业,三包有效期应从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如果是由于消费者的原因造成的送货延迟,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三包有效期以发票为准。再此我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时,可事先和商家商议好三包期从收货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将双方的约定备注在发票上,一旦日后出现问题,可依双方约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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