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包装有标准 消费知识多更新

时间:2020-07-08 来源: 作者:
【咨询内容】消费者吴先生在超市购买了一些单块独立包装的称重月饼,回家发现月饼包装袋上没有详细的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营养成分表等信息,只是简单的标注了月饼品种名称和赏味期。他是否能要求超市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他十倍的损失?【咨询回复】据了解,消费者购买的为业内所称的裸装食品,其包装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因广式月饼是需要回油以后才能获得更好的口感,在回油的过程中需要保持密封状态,所以厂家将每个月饼用塑料包装袋进行打包。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消费者可以依据该条款要求超市出示该散装月饼的外包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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