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务公开集中整改提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省局各处室(局、中心),原省工商局信息中心、原省质监局信息中心: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提升省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省局决定开展政务公开集中整改提升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省政务公开办拟于6月1日对省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第三方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年度考评成绩。为提升省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省局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已于5月24日在新修订的《条例》宣贯会上通报,要求各处室(局、中心)务必于5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测评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认真修改《省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为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省局办公室制定了《省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请各处室(局、中心)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5月30日前通过OA反馈省局办公室。

  三、研究制定业务条线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双向互评工作要求,以公开外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每年年底前省局将对各市局业务工作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测评,同时各市局对省局业务工作政务公开情况也要进行测评,为便于指导各市局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请各处室(局、中心)提前谋划,梳理填写《业务条线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于5月30日前通过OA反馈省局办公室。

  四、明确处室(局、中心)政务公开信息维护人员。办公室依据5月24日新修订的《条例》宣贯会参会人员,确定省局政务公开信息维护人员建议名单,请各处室(局、中心)进行确认,如有调整,请于5月30日前通过OA反馈省局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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