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时间:2021-03-03 来源: 作者: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乳制品等9大类927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评价性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2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农兽药残留。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北安市家乐中央红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道外区王大拿农产品加工厂生产的椒盐土豆条(油炸型膨化食品)(生产日期:2020年9月4日),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哈尔滨市道外区宏伟大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军工酿酒厂生产的军工高粱王(白酒)(生产日期:2020年7月18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克山县万仕隆食品超市销售的豆芽(购进日期:2020年11月4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大庆市让胡路区嘉城白盛合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0年11月26日),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三)大庆润国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草鱼(购进日期:2020年10月11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酒类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酒类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糕点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9.肉制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0.乳制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1.蔬菜制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2.水果制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3.速冻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 02月02日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affairshow.html?id=798&t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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