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端午节食用粽子的消费提示
一年一度的中国传统节日——端午节即将到来,在节日期间,粽子将成为节日饮食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美食。作为传统食品,粽子的质量安全状况一直广受关注。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市民消费安全,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对本省9个市(州)及贵安新区、威宁县等流通市场销售的粽子进行了监督抽检。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粽子》(SB/T 10377-2004)、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苏丹红 I-IV(仅适用含蛋黄的食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预包装食品检测)、沙门氏菌(限预包装食品检测)、霉菌、商业无菌(限真空包装类粽子检测)。
三、抽检结果
结果显示:监督抽检的60批次样品,均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四、消费提示
在选购、烹饪、储存和食用粽子等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具有清晰标识的粽子产品
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应从正规渠道购买。挑选时,真空包装粽子、塑料袋或铝箔袋粽子包装应完好,要注意观察包装袋是否有破损、漏气或胀袋等现象。粽子的尖角容易刺破软包装材料,一旦破损,易造成细菌侵入从而引起粽子变质。还要鼻闻粽子是否有霉味等其它异味,清香味浓郁的粽子食用时风味更好。同时,要注意观察粽子外包装是否有印刷清晰的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尤其是新鲜粽子,由于其保质期很短,要尽可能挑选出厂时间较近的产品。
(二)不过度追求粽叶颜色,注意煮熟煮透粽子
粽叶经过高温蒸煮后绿色会褪去一些,略发黄,属正常现象。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不要过于追求粽叶的颜色。粽叶过度鲜绿,并不是真实自然的。一般情况下,墨绿、黄绿、淡黄都是正常的。
新鲜粽子、速冻粽子的粽叶应包裹完好,棕体应形状完整,无露米、变形现象,粽线捆扎松紧适度。很多含有杂粮或杂豆的粽子,需要较长的蒸煮时间才能煮熟煮透。冷粽子因淀粉返生、脂肪凝固等原因不宜直接食用,否则影响粽子的口感及风味,特别是肉馅粽子等含油脂较高,更应当煮熟煮透后食用。煮制时间可参考产品包装上的说明。
(三)分类存放,随包随吃,少量购买
粽子分新鲜粽子、速冻粽子、真空包装粽子(常温粽子),要根据所购买的粽子类别,采用不同的存放方法。新鲜粽子每次要少量购买,即时食用,食用剩余的粽子应及时冷藏或冻藏。端午节气,天气比较炎热,南方地区更是湿度较高,粽子营养丰富,含水较高,容易酸败,霉菌等致病菌极易生长繁殖。不能常温下闷放在不透气的塑料袋中,如能在 2-3 天内食用完,可放置在冰箱中冷藏;如要存放多日,宜放入冷冻格冻藏。真空包装的粽子开袋后同样需及时冷藏或冻藏。常温粽子可直接放在室内阴凉处存放,也可在冰箱冷藏室存放,不建议放在冰箱冷冻室存放,以防止包装袋冻裂。如果是自制粽子,注意随包随吃,棕香会更加浓郁。
(四)科学食用,尤其对糖尿病患者等特殊人群
粽子大多属于高糖(高淀粉)、高能量的食物,食用时,最好搭配一些蔬菜、汤羹等,既均衡营养,又有助消化。对于糖尿病、三高、肝胆等疾病患者一定要控制食用量。即使是正常人一次也不宜过量食用,以免引起胃肠负担过重,造成消化不良。
2019年5月29日